2.稀释每股收益——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1)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分子的调整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础上,
加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确认为费用的
税后利息
②分母的调整项目: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在“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基础上,
加上可转换债券转股数的
加权平均数【提问内容】
分子的调整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础上,加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确认为费用的税后利息
不是说可转换债券发生的利息费用是在税前扣除吗 ?那为什么加回来是税后利息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在
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了,因此这里需要再加上,但这里加上的是税后利息,即加上利息*(1-25%)。如净利润是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是30万元,调整金额应该是30*(1-25%)=22.5。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我问的是为什么是加上税后利息 而不是税前利息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净利润=(营业利润-利息)*(1-所得税率)=税后营业利润-税后利息
因此,如果少支付利息,增加的净利润是用少支付的利息乘以(1-所得税率),即要加上少支付的税后利息。
【提问内容】怎么变成 少支付利息 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 为什么 是少支付利息 麻烦把这原理 从头至尾 讲一次 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之后,原来的债券就消失了,只存在股票,因此就不用再支付债券利息了,因此就是少支付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