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实务 >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5900190200000117

2014-11-03 21:51:00  来源:
(2)调整所得税影响
  观点一:税法允许此支出列入年报应税所得扣减
  ①当初的可抵扣差异不复存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 500 000(6 000 0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 500 000
  ②修正年报应税所得
  借:应交税费               2 000 000(8 000 0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 000 000
  观点二:税法不允许此支出列入年报应税所得扣减:
  应追加认定可抵扣差异20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提问内容】

老师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这个多得150=200+150-200在借方


其中200是支出,150表示反调的  -200表示由于800的支出允许扣除,所以应交税费也就变少了


最后算下来的余额为150在借方表示多得支出,所以利润也就少了  所以利润分配就少了  盈余公积也就相应减少,这样理解对不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提问内容】

②修正年报应税所得
  借:应交税费               2 000 000(8 000 0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 000 000


老师这一步为什么要冲减?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10年2月8日,经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8 000 000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判决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赔偿款8 000 000元。甲、乙两公司2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2×10年3月10日完成。(这句话表明可以调整本期的应交所得税)

实际赔偿了8 000 000,税法允许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这部分是支出,减少利润,所以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8 000 000*25%

故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               2 000 000(8 000 0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 000 000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