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权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内容】
这里可公开交易了,和个人暂免缴纳个税政策冲突,还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因为前面股票期权已经按工薪所得缴税了,成了普通小散股东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样理解,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其是有活跃的市场存在,股票是有市场价格的,员工在授权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其成为自己的一项财产,所以在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而行权时不再交个税,因为在授权时已经交过税了,所以行权时不再重复征税,与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对比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