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抵免应纳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符合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的,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专用设备,可以享受抵免应纳税额优惠。但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该项优惠政策,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提问内容】投资抵免当年不足抵扣的,以后年度结转,是不是没有5年限制?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5年的限制。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