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以上,不考虑现行新会计政策。还需要考虑是否有公允吗?是否无公允计长投,有公允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是无论有无公允统一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谢谢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蓝字一般是指小于20%的情况,
请看红字,如果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是做为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有报价,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如果领导意图短期持有,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领导意图还不确认是长期还是短期持有,则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提问内容】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以上,不考虑现行新会计政策。还需要考虑是否有公允吗?是否无公允计长投,有公允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是无论有无公允统一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用考虑公允价值,这种情况都是作为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核算。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