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消
借:股本 600
资本公积 230(100+100+30)
盈余公积 35(20+15)
未分配利润——年末 120(80+95-40-15)
商誉 3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 168
少数股东权益 197(985×20%)
4.母公司当年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消
借:投资收益 76(95×80%)
少数股东损益 19(95×20%)
未分配利润——年初 80
贷:提取盈余公积 15
向股东分配利润 40
未分配利润——年末 120
【提问内容】贷:提取盈余公积 15
向股东分配利润 40
未分配利润——年末 120
这里怎么用的是“向股东分与利润”前面讲到的是用的“向所有者分红”那到底是用什么科目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准确的写法是:“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