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为上市公司,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4年5月底完成,2013年度财务报告于2014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AS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2013年10月,AS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AS公司在2013年11月供应给甲公司一批物资。由于AS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甲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AS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AS公司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500万元。
2014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S公司需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550万元,AS公司与甲公司均不再上诉,赔款已经支付。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
要求:
(1)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AS公司调整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2)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正确答案】(1)AS公司调整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①记录支付的赔偿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50
预计负债 500
贷:其他应付款 550
借:其他应付款 550
贷:银行存款 550
②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7.5(5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3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5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75
盈余公积 3.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50-137.5+125)
(2)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调减应交税费137.5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550万元,调减预计负债50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3.75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3.75万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营业外支出5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2.5万元(137.5-125),调减净利润37.5万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37.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盈余公积”一栏调减3.7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未分配利润”一栏调增3.75万元。
【提问内容】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7.5(5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37.5
这笔分录是什么意思?不明白,感觉借贷反了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在实际支付时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减少应交所得税的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减少所得税。
【提问内容】应交税费 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贷方哪儿方表示增加,减少呢!能总结一下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交税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