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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

2014-11-03 21:42:17  来源:

销售使用过物品和旧货的税务处理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1日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个是对废品回收公司来说的。比如废品回收公司收购的旧家电、旧汽车等。
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比如说自己单位使用过的电脑,自行车等,只要是自己用过,就属于这个范畴。这个是对一般的企业来说的。
例如:甲单位出售了一辆自己使用2年的椅子,这个对甲来说是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个椅子被废品回收公司乙购买,乙再出售属于销售旧货。

纳税人

销售分类

税务处理规定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销售旧货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含税)/(1+4%)×4%×50%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销售2009年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

增值税=售价(含税)/(1+17%)×17%

(正常税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旧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含税)/(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含税)/(1+3%)×3%

(正常税率)

绿源旧货回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销售一批旧货,取得收入5100元(含税),购入一批旧货,价款2000元(含税)。对于此笔业务该公司应纳税额为(  )元。
A.98
B.741
C.87
D.83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应纳税额=5100÷(1+4%)×4%÷2=98(元)。(2014年教材P331)
【提问内容】老师是否可以帮我归纳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物销售旧的固定资产、销售自产货物的征收率啊,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销售使用过物品和旧货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


销售分类


税务处理规定


计税公式


【提问内容】老师,在这题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旧货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按您的总结表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那这两者就对不上号了,不理解。按您表中所说那只有固定资产才适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还有在(2014年教材P331)有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应当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请问老师在这两句话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和“销售旧货”二者的范围怎么区分。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题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旧货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按您的总结表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那这两者就对不上号了,不理解。按您表中所说那只有固定资产才适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解答:销售旧货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是不同的。表格第一个就是销售旧货是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还有在(2014年教材P331)有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解答:是的,这和表格是一致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请问老师在这两句话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和“销售旧货”二者的范围怎么区分。谢谢!
解答: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1日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个是对废品回收公司来说的。比如废品回收公司收购的旧家电、旧汽车等。
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比如说自己单位使用过的电脑,自行车等,只要是自己用过,就属于这个范畴。这个是对一般的企业来说的。
例如:甲单位出售了一辆自己使用2年的椅子,这个对甲来说是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个椅子被废品回收公司乙购买,乙再出售属于销售旧货。
【提问内容】老师,本题是一般纳税人,而且销售的不是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销售固定资产外的旧货物,应该是按正常税率17%的吧?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理解有误,这里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要按简易办法4%减半征收增值税。
【提问内容】那根据老师 的这个上面的总结来说就不对了。售使用过物品和旧货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

销售分类

税务处理规定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销售旧货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含税)/(1+4%)×4%×50%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销售2009年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



增值税=售价(含税)/(1+17%)×17%

(正常税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旧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含税)/(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含税)/(1+3%)×3%

(正常税率)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看这个总结也没问题,销售旧货,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简易办法征税。
【提问内容】老师:“绿源旧货回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题所知这里的旧货回收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而且是一般纳税人,我认为税率为17%.我哪里理解有错?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理解有误,销售旧货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即4%减半征收。
【提问内容】老师,最新规定都是按3%征收,这种情况是不是还是按教材4%减半征收,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考试以教材为准,按照教材内容掌握。
【提问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2014.6.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三、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请问老师,以上文件是否属实,若属实,考试中遇到此类题目,是用4%还是3%?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上文件属实,但考试以教材为准,今年考到这样的题目,还是按教材上的4%减半。
【提问内容】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与一般计税办法(即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您的问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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