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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7100020200000118

2014-11-03 21:40:52  来源:
  (2)G可否向B进行追索?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G不能向B进行追索。根据规定,票据的伪造行为自始无效,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2014年教材P222)
【提问内容】

个人认为:李某伪造B的签章,票据责任由B承担,谁签章谁负责,B再追究李某的责任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不合适的。因为李某伪造B的签章,没有说这签章的真实性。也就是说票据上没有B的真实签章,所以其不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的伪造行为由于自始无效,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驶票据权利。
如果伪造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老师,在教材的222页中写道:根据票据法的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单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辡。那这句话应该怎么解释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比如A出票给B,B背书给C,C背书给D,E伪造D的签章背书给F。此时DE不承担责任,但是ABC依然承担票据责任。

【提问内容】此题中G可以向谁追索?除B以外都可以吗?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G可以向A、C、D、E、F发出追索。因为票据上没有B的真实签章,所以B不承担责任,但有其他人的真实签章,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


下面引用由gxwqlkjxx20131975在2014-09-26 09:52:00.0发表的内容:

个人认为:李某伪造B的签章,票据责任由B承担,谁签章谁负责,B再追究李某的责任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之前已经承兑,存在一定抗辩事由的情况下,承兑人也是可以拒绝付款的。

李某伪造B的签章,B的签章并不是真实的,是不需要承担票据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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