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您好,老师,应试指南跨章节综合习题第3题中的第4小题调整分录时,为什么不调当期应交所得税,而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说负债?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题目条件“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说明税法是确认收入的,同时对于发出商品税法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了,在当期全部税前扣除,所以其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所以计税基础为0。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50,所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50*25%=87.5。
该事项中的预收账款不符合会计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但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其产生时已经计算交纳所得税,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扣除,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在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扣除的金额,即其计税基础为0,预收账款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所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0*25%=125。
本题税法处理与会计上错误的处理刚好一致,也就是说错误处理下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正确,所以就不用调整应交所得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