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旧货回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销售一批旧货,取得收入5100元(含税),购入一批旧货,价款2000元(含税)。对于此笔业务该公司应纳税额为( )元。
A.98
B.741
C.87
D.83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应纳税额=5100÷(1+4%)×4%÷2=98(元)。(2014年教材P331)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我的思路都按正常购销17%算应纳税了。
销售旧的用4%再减半征收,但是购进旧货乍不考虑其进项税呢?像之前记得老师说购进旧货就当是正常进项17%核算,这里并没有说是普票,乍就没购入的进项?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的思路都按正常购销17%算应纳税了。
答:思路是不正确的。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销售旧的用4%再减半征收,但是购进旧货乍不考虑其进项税呢?像之前记得老师说购进旧货就当是正常进项17%核算,这里并没有说是普票,乍就没购入的进项?
答:这是针对不同的对象来说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对销货方来说的;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这是针对购买旧货的来说的,购进的旧货一般是取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一般不考虑进项税。
【提问内容】5100÷(1+2%)×2%=100(元),我是这样算的,将4%税率直接减半,为什么不对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注意进行不含税换算时,要使用征收率4%,不能用2%去换算。
应纳税额=5100÷(
1+4%)×2%=98(元)。
这个公式记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