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1月,甲上市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股东持股10%,B股东持股15%,C股东持股20%,剩余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
(2)经专业机构计算,甲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2%。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拟发行股份8000万元,其中3800万元向原有股东配售,另外4200万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为避免发行失败,本次配售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说明理由。
(2)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本题中,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因此是符合规定的。(2014年教材P170)
(2)①董事会拟定的配售股份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向原有股东配售的股份比例为3800万元,超过了股本总额12000万元的30%(3600万元),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采取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应采取代销方式发行。(2014年教材P170)
【提问内容】请问老师:配股、包销、代销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配股属于增发中的一种。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执行配股缴款前需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配股说明书。
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所有发行标的后销售,销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销售不完的风险;包销对股票中介机构有销售不完的风险。
【提问内容】老师:什么时候报销?什么时候代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销与代销,一般由发行人自己决定。
而上市公司配股与非公开发行,只能是代销,不能是包销。因为这两种情况下,投资者都是特定的,如果是包销,那么包销的证券公司也可能成为持股的投资者,与规定不符。
其他增发方式,法律并没有限定是包销还是代销;都可以,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确定。
【提问内容】向原股东配售是否有比例规定,本题的数量符合规定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本题中,向原有股东配售的股份比例为3800万元,超过了股本总额12000万元的30%(3600万元),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提问内容】本题解析中说: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向原有股东配售的股份比例为3800万元,超过了股本总额12000万元的30%(3600万元),
前面说的是配售股份不超过前股本30%,后面说的是向原股东配售比例30%,到底要说的是什么情况?可否请老师解清楚?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配售股份就是向原股东配售。不混乱的。
【提问内容】老师 我记得有一个是发行股份要达到35% 是哪个呀 有点混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教材59页倒数第二段。
【提问内容】,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没用。
题干中,有些话只是起迷惑作用,并无实际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