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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100160100000001

2014-11-03 21:36:44  来源:


【提问内容】

老师,我想问下经典题解中实务第248页综合题中的第(1)、(2)为什么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减国债利息1043.27*5%,而第(2)题中2000*5%为什么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用减呢,同样是投资收益。不明白?


2、能说下什么时候要减,什么情况下不用减吗?特别是持有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有点晕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1043.27*5%,会计上计入投资收益,增加了会计利润,而税法规定免税,所以应作为纳税调减项;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资本公积,不影响损益,所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所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第(2)题中,税法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税。那为什么在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考虑-2000*5%呢。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法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税

会计上也是确认为投资收益

会计和税法的处理一致,所以不需要纳税调整


【提问内容】如果在第(8)题中,发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20,是否要冲减期初的跌价准备15,分录怎么做呢?
在第(9)题中,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变动30,分录又怎么做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发生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则需要根据根据实际变动的情况,判断形成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进而计算出递延所得税。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20
同时确认递延所的税资产

借:递延所的税资产5
贷:所的税费用5

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公允价值变动,因为税法上不承认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将形成暂时性差异,计算出暂时性差异后再乘以所得税税率即可计算出递延所得税。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
借:所得税费用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

祝您考试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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