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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习题精讲班】游文丽(2014) 第02讲 增值税法律制度习题

2014-11-03 21:33:58  来源:
  【本章案例分析题】
  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A产品收入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负责运送A产品而取得的运输收入为8万元。
  (2)为了促销,以折扣方式销售B产品的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折扣额20万元,向购买方另开发票。
  (3)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购买方退货18万元,但尚未收到应退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问内容】运输收入8万税率不是0.11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作为价外费用处理。

请参考下面的总结:

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都是按含税价对待,税率按伴随的货物税率17%13%;营改增之后收取的运费作为混业经营处理,税率按11%

对于支付的运费,营改增之前按7%的扣除率,营改增之后按11%税率。如果是在201381日之前按7%计算抵扣,如果是在201381日之后或在201381日之前的试点纳税人按11%税率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考试时要看业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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