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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公式时

2014-11-03 21:33:40  来源:
  (一)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注意 【总结】股数变动有两种情况
①资本变动的股数变动(增发股票、回购股票等)
股数变动要计算加权平均数。公式如下: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②资本不变动的股数变动(如发放股票股利)
发放股票股利,由于送红股是将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做为资本使用,因此,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可以直接计入分母。
【提问内容】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公式时为什么要乘以已发行时间除以报告期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发行新股的时间权数就是发行新股在报告期存在的时间/报告期的时间12个月。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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