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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

2014-11-03 21:33:37  来源:
【提问内容】

1、某事业单位曾经在2004年清产核资的时候,从房产价值中拨离一部分计入土地价值。请问:假如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是不是要包括这部分拨离出来的价值?


2、某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接受一般纳税人17%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某事业单位曾经在2004年清产核资的时候,从房产价值中拨离一部分计入土地价值。请问:假如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是不是要包括这部分拨离出来的价值?

回复:计算的房产税原值中包含土地价款,所以,本事业单位拨离一部分计入土地价值,也在房产原值中包含,不用重复加计。

2、某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接受一般纳税人17%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回复: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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