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1)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 商誉。
◇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提问内容】控股合并时,被收购方的账务是否按照整个公允价值做调整?请教。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的,因为被收购方依然作为一个实体存在,拥有法人地位,因此它就延续原来的处理即可,不需要做调整。
祝您学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