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无论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如出现换入、换出的双方入账金额不相等的时候如果处理(如补价使得双方不相等时)?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管是否是等价交换,按下面公式计算即可:
公允价值情况下:
方法一: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不含税的补价(-收到的不含税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提醒问题(一般情况下):
(1)不含税补价=换入与换出资产的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2)支付或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税补价)=换入与换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方法二: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含税的补价(-收到的含税补价)-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账面价值情况下: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注意的问题:
1.对换出资产不确认损益。
2.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处理方法如下:
①如果增值税不单独收或付,则增值税应直接计入损益;
②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以外的,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