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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100060200000119

2014-11-03 22:36:34  来源:
  【例题·计算分析题】【例题6-5】甲企业出售一项商标权,不含增值税价款为120万元,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应缴纳的增值税为7.2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不考虑其他税费,120×6%=7.2万元),实际收到127.2万元存入银行。该商标权成本为300万元,出售时已摊销金额为180万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万元。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27.2
    累计摊销             18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标权    3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2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30
  快速计算=公允价值120-账面价值(300-180-30)=30(万元)
【提问内容】

以经营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出租期间资产负债日


1、出租方分录如下对吗?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贷:累计摊销


2、承租方分录怎样做?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经营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出租期间资产负债日

1、出租方分录如下对吗?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贷:累计摊销

解答:您的分录是正确的

2、承租方分录怎样做?
解答: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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