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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100140300000104

2014-11-03 22:30:59  来源:
13.买一赠一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为大型家电销售企业,2013年5月举办买一赠一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促销活动,活动规定凡是购买一台2匹柜式机空调赠送一台1匹壁挂式空调。2匹柜式机空调销售价款每台7000元,每台销售成本4800元,赠送的1匹壁挂式空调每台市价3000元,每台成本价2000元。2013年5月销售2匹柜式机空调1万台。不考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匹柜式机空调
        [7 000×7 000/(7 000+3 000)] 4 900
            ——1匹壁挂式空调
         [7 000×3 000/(7 000+3 000)]2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匹柜式机空调  4 800
          ——1匹壁挂式空调  2 000
    贷:库存商品——2匹柜式机空调    4 800
          ——1匹壁挂式空调    2 000
【提问内容】

老師:銷項稅怎麼處理呢,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说了:不考虑增值税。

如果考虑增值税:

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规定以每套1500元(不含增值税价,下同)购买A西服的客户可获赠一条B领带,A西服正常出厂价格每套1500元,B领带正常出厂价格每条200元,该服装厂A西服单位成本800/件,B领带单位成本100/件。当期该服装企业销售组合西服领带100套,收入150000元,则A西服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为: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

B领带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为:150000×200/1500+200=17647.06(元)。

【解析】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分摊到A西服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A/A+B

分摊到B领带上的收入=买一赠一整体收入×B/A+B

【特别提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买一赠一的税务处理方式上不一定相同。

假定一:买一赠一是税务机关认可的降价销售

 


所得税、增值税确认收入(与会计规定一致)


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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