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单项选择题】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给乙公司,2010年1月10日发出商品1000件,价款总计500万元,销售成本率为80%,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约定当日支付40%的合同价款,余款分3年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该笔价款的公允价值是450万元。假定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增值税税额85万元,内含报酬率为9.5%。则甲公司2010年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A.50
B.100
C.73.75
D.123.7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2010年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 300
银行存款 285(500×40%+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
未实现融资收益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500×80%)
贷:库存商品 400
2010 年应当分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300-50)×9.5%=23.75(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3.75
贷:财务费用 23.75
所以2010 年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450-400+23.75=73.75(万元)。
【提问内容】
这里为什么不能用内含报酬率来算出现值呢,是不是给出了公允价就不用算,直接用公允啊?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给出了公允价就不用算,直接用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