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我想问下调整所得税费时,贷方:入以前年度损益,那么为何借方:应交科费,而不是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的数据何种情况下要入应交税费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调整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一种是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企业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损益,且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直接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如果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调减应交所得税就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调增应交所得税的在“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以销售退回发生在汇算清缴之后为例说明:汇算清缴之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但会计上冲掉了对应的资产,而税法上没有冲减,所以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以应该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汇算清缴之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只有汇算清缴之前发生的销售退回,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但要注意,上述情况下不包括日后调整事项对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如果是日后对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则不管是发生在汇算清缴之前,还是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都是直接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综合2里面的(4),假定2012年末M公司对此事项没有确认暂时性差异
这句话的意思是:企业在交税和会计上处理一样,会计上确认了收入结转了成本,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也交了税。
如果 会计上确认了收入结转了成本,交税的时候按照 税法的规定,调整了,对此事项 不确认收入,不交税,那么就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了
我这么理解对不?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理解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