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实务 >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200020400000108

2014-11-03 22:28:17  来源:
资料三:
  ①1月5日甲公司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70200(=200×300×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2000(=200×260)
    贷:库存商品                      52000
  ②1月末对预计退货部分作如下调整:
  借:主营业务收入           12000(=200×300×2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400(=200×260×20%)
      预计负债                       1600
  ③2月5日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200
    贷:应收账款                70200
  ④7月5日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00(=10×300)
    预计负债                       1600 
    库存商品                 13000(=50×2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50×300×17%)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00(=10×260)
      银行存款              17550(=50×300×117%)
【提问内容】

老师 为什么在确定退货率的时候不考虑增值税呢? 可不可以这样做


借: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400     


    预计负债               3640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估计退货率确认预计负债时,是没有真正发生退货,所以不涉及增值税的冲减,只有真正退货了,才可以冲减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