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分机构
(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提问内容】为什么总分机构之间在同一县市移送货物不需要视同销售呢?为什么苏老师说这种情况有进项也有销项呢?是因为卖出货物开票都由总机构开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因为同一县市的总分机构,是在同一个地方核算缴纳增值税的,直接合并征收即可。
2、因为异地移送用于销售的情况,对于总机构来说是视同销售的,所以总机构移送做销项,分机构接受货物做进项处理。
3、卖出货物是从分机构卖出的,它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是可以开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