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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

2014-10-22 08:00:45  来源:
【提问内容】老师  我哪算的不对吗?
利润总额是对的  700+10+46.8-320-23.1-(50-10)-90-40-30-10=203.7
调整:
国债 -10
招待费+21.5 (25-3.5)
管理费+10 (关联企业)
捐款+5.5(30-24.44)
应纳税所得额:203.7-10+21.5+10+5.5=230.7
怎么和答案差46.74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没有调整投资收益。
对境内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也要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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