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项目 | 影响金额 |
利润表项目: | |
营业外支出 | 120 |
资产减值损失 | -600 |
所得税费用 | 120 |
净利润 | 360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其他应付款 | 240 |
预计负债 | -120 |
应交税费 | -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 |
存货 | 600 |
盈余公积 | 36 |
未分配利润 | 324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24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1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老师,如何快速的一下就知道应该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还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13年9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在2013年11月销售给B公司一批货物,由于A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B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B公司通过法律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A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120万元。2014年3月25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需要赔偿B公司经济损失240万元,A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已经支付。
如果是可以调整应交所得税的情况
那么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就是上期期末计提的预计负债的金额*所得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实际赔偿的损失*所得税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24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1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老师如果合写一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24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考试写成这样对吗?是不是没分得了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所得税费用的理解是不对的。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即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即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或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 调整。
而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您看一下:
递延所得税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这个公式得出的正数,就是递延所得税费用;负数,就是递延所得税收益。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必须是“所得税费用”,这样才会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收益。
应交所得税是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时,不能直接调整相关科目时,要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