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B企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算,A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 )万元。
A.2
B.1.2
C.1
D.0.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退伙。本题甲、乙、丙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2:2:1)分配和分担损益,则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3÷5×2=1.2万元。注意:题目中说“净资产3万元”,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所以这个净资产3万元,是已经减去了所有负债的(包括担保的1万元)。因此是直接用净资产3万元进行计算。(2014年教材P113)
【提问内容】
老师,你好!
请问哪里能看出题中净资产3万元是减去负债后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净资产这个概念就可以知道了,
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
【提问内容】如果本题说的是资产3万元,是不是就要减去1万?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如果本题说的是资产3万元,就要先减去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