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表
假定一:法院判决需要偿付经济损失400万元 |
假定二:法院判决需要偿付经济损失600万元 |
②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4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0×25%) |
②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6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0×25%) |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100+100-1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100×7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
贷:盈余公积 7.5(75×10%)
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100×75%×90%=67.5(万元) |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100×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100-150+125)
借:盈余公积 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75×10%)
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100×75%×90%=-67.5(万元) |
【提问内容】老师,假定一中的对净利润的影响
100*75%*90%=67.5,说是调增净利100万,这个100是怎么得来的?那么假定二中的对净利润的影响
-100*75%*90%=-67.5,这个-100又是怎么来的,还有这个正负号是怎么确定的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原先是确认的500万元的支出,而现在分别是确认400、600万元,那么对利润的影响就是500-400=100和500-600=-100.
理解一下。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4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0×25%)
这样调整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余额为2625-100=2525,不是多缴税25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得税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不存在多缴税的问题。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100+100-125)
转入的时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方是增加还是借方是增加?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时是根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方向来结转的,贷方余额从借方结转,借方余额从贷方结转。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的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调增费用调减收益,贷方表示调减费用或调增收益,其期末借方余额表示调减了报告年度的利润,贷方表示调增了报告年度的利润,因此要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中,其期末余额为0。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