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简答题】(2013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0日,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甲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元。
(4)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价值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3)甲公司购进低值易耗品发生活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不能全部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当月购进的钢材因管理不善丢失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购入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2×17%=11.56(万元)。
(2)销售下脚料应纳增值税=3.51÷(1+17%)×17%=0.51(万元)。
(3)计算不正确。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运费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7(万元)。
【提示】(3)小题因营改增政策, 已经删除。
【提问内容】老师,是不是有进项就必须要有销项,要是没有销项的话,进项就不可以抵扣,要转出。。我这样理解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理解正确。
【提问内容】
到底运费多少的税率呀,收不收增值税呀,准予抵不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具体区分。
要区分是支付的运费(花钱)抵扣进项税,还是收取的运费(收入)计算销项税。
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都是按含税价对待,税率按伴随的货物税率17%或13%;营改增之后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并与货物销售额一并收取的运费,单独开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11%计算销项税。如果非运输企业销售货物一并从购买方取得的运费,是价外费用,默认为含税收入,按货物的税率17%或13%计算销项税。
对于支付的运费,营改增之前凭普通发票按7%的扣除率,营改增之后凭专用发票按11%税率。按期限划分的话,就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前按7%计算抵扣,如果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后按11%税率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考试时要看业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