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出租房屋租金怎么算个人所得税?比如出租商铺,月租金为6000元。怎么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高以800元为限/月);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注: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出租住房10%)
6000*(1-20%)*20%=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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