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介绍
会计资讯
税务网校
会计实务
证券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资格
统计从业
审计师
会计从业
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初级职称
造价师
职称英语
中级职称
内审师
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美国CPA
会计事务所
会计求职招聘
ACCA
会计代理记帐
会计培训
继续教育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经济法
>
苏老师,以后就坐着讲课吧,身体要紧。
2014-10-20 21:27:13 来源:
【例题·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王某与其妻子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B.李某因车祸去世,其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争议
C.赵某与其供职的公司因对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理解不一致产生争议
D.石某因购买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场发生争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选项AB错误。而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所以也不适用于《仲裁法》,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可以仲裁,该选项正确。
【提问内容】苏老师,以后就坐着讲课吧,身体要紧。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谢谢您对老师的关心,我们会向苏苏老师转达您的问侯。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最新更新
苏老师,以后就坐着讲课吧,身体要紧。
老师,公益性捐赠影响企业的利润吗
无形资产
例题8-20
第三季度现金预算
江苏会计网
苏州会计之窗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
无锡会计网
徐州会计网
常州会计网
南通会计网
连云港会计网
淮安会计网
盐城会计网
扬州会计网
镇江会计网
泰州会计网
宿迁会计网
昆山会计网
张家港会计网
常熟会计培训网
江苏会计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