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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814800040900000104

2014-10-20 21:23:53  来源:
【例题2·案例分析题】(2008年)某房地产公司2008年7月有关业务如下: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5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150万元,本月取得预收款90万元;
  (2)销售配套基础设施收入40万元;
  (3)以一栋写字楼投资入股某贸易公司,评估作价400万元;
  (4)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5)将新建的商品房10套无偿赠送给关系单位,已知其建筑成本共计为500万元,按同类产品计算的市场价值为850万元;
  (6)自建经济适用房若干栋,建造成本5000万元,9月份把其中的90%出售,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10%作为办公用房(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
【提问内容】老师请问:自建自用的不用征营业税,那征不征增值税呢
         自产用职工福利的用不用征营业税和增值税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行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自建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自建房产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需要缴纳营业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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