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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1008100060100000107

2014-10-20 21:22:50  来源:
【考点复习】增值税的税率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
零税率
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
征收率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5.自2012年2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或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考点复习】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运用扣税法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是个重要的时间限定,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确定的纳税期限。只有在纳税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才是法定的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提问内容】

老师。考试的时候,是给现成税率?还是自己要背?考试的时候哪些税率给出来,哪些税率给出来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级考试税法部分只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税率很少,建议教材中涉及的税率都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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