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系列丛书考点汇编电子书-经济法 第8章 相关法律制度 第2讲: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权益
2014-10-20 21:22:15 来源:
【提问内容】没看出来哪错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不是“决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