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0年12月6日购入设备一台,原值为360万元,净残值为60万元。税法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4年。税前会计利润各年均为1 000万元。甲公司2012年1月1日起变更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由原25%变更为15%,递延所得税没有期初余额,则2011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243.75
B.240
C.247.50
D.2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2011年年末(所得税税率25%):
(1)账面价值=360-(360-60)/4=285(万元)
(2)计税基础=360-(360-60)×5/15=260(万元)
(3)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85-260=25(万元)
(4)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25×15%-0=3.75 (万元)
(5)应交所得税=(1 000-25)×25%=243.75 (万元)
(6)所得税费用=243.75+3.75=247.5 (万元)
【提问内容】老师,我不明4和5的?11年还没变,还要*15%?到第5点时又减掉,这样连接不明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4)的理解:以未来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25×15%-0=3.75 (万元)
应交所得税是本期缴纳的,所以还是按照25%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计费用非税法费用-税法费用非会计费用+税法收入非会计收入-会计收入非税法收入
注意:公式中的暂时性差异不包括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资本公积和商誉的暂时性差异。
所以:应交所得税=(1 000-25)×25%=243.7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