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摊销金额乘以150%,是指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的时候,可以税前扣除150%的摊销额。
但是在计算计税基础的时候=无形资产的原值*150%-已提摊销额*150%=(无形资产的原值-已提摊销额)*150%=(360-360/5/12*13)*1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