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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100160300000115

2014-10-20 21:19:50  来源: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2013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1)甲公司全年应付职工薪酬为285万元,其中: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因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50万元;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与股份支付有关确认的费用于实际支付时可税前抵扣。
『正确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10 000+职工福利费(30-200×14%)+ 工会经费(5-200×2%)+ 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50万元=10 000+(30-28)+(5-4)+50 =10 053 (万元)
  (2)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 053×25%=2 513.25(万元)
  (3)负债的账面价值=285(万元);计税基础=285-50=235(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 500.75(2 513.25-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513.25
【提问内容】

你好老师,我不太理解那个+50   与股份支付有关确认的费用于实际支付时可税前抵扣  这个不是相互矛盾吗?请解惑,谢谢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50万元

员工还没有行权,所以属于计提的数,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要纳税调增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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