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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

2014-10-20 21:19:17  来源:
【提问内容】请问老师,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书380页,不是应该算股息所得吗?股息所得和转让所得怎么区分?这个教材写的很混乱,请老师帮忙分析一下。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股息所得,如果是符合下面的条件,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即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免税规定


【提问内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一开始教材P384作为其他收入计税的,P403页又提到非居民企业按收入全额纳税,P407页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个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计税问题有点晕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综合整理如下,分三种情况:
居民企业: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只有持股满12个月以后分得的,才免税,不满12个月的,要全额按25%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境内非上市公司,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一律免企业所得税。

境内的机构场所: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只有持股满12个月以后分得的,才免税,不满12个月的,要全额按25%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境内非上市公司,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一律免企业所得税。

境外的外国企业: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一律全额按10%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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