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我打括号的这段话如何理解?能否举个例子!谢谢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的规定其实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比如说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价值为100万元,债务人欠债权人80万元,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房屋作价80万元,用于清偿债务,这种情况,就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了20万,对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可能造成损害,这种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协议。期限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