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18万元,2005年盈利10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2010年盈利30万元。该单位2004~2010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6万元。( )
Y.对
N.错
【正确答案】Y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2005、2007、2009年的盈利弥补2004年的亏损后没有余额,所以不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30-1-5=24(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25%=6(万元)。
【提问内容】请问最后答案不是应该:30-18-1-5+10+4+2=22,22*25%=5.5万元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2004年的亏损不能用此时的盈利弥补,因此答案解析是正确 的!
2009年之前弥补2004年的亏损,一致没有盈利,因此不计算所得税,只有2010年减去可以弥补的亏损之后才能计算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老师能细讲这道题吗 还有数是怎么来的 不是很懂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18万元,2005年盈利10万元,
2005年的盈利弥补2004年的亏损,弥补后,亏损剩下8万元,
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
2007年的盈利弥补2004年的亏损,亏损弥补后,2004年还有亏损4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
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
2009年盈利2万元弥补2004年的亏损,从2004年到2009年,这是第五年,可以税前弥补的。
2010年盈利30万元,
弥补2006、2008年的亏损,弥补亏损后,剩下30-1-5=24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25%=6(万元)。
您再理解理解。
祝您学习愉快,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