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经济法 >

会计移动课堂-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二)

2014-10-18 17:05:23  来源: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未行使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未行使
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未行使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时效。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选项C符合此情形;(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选项B符合此情形;(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之日起3个月。选项A符合此情形。
【提问内容】老师,D选项求解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当是: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2年未行使
选项D说“到期日起”,不对。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