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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vat的计算

2014-10-18 17:05:07  来源:
【提问内容】老师好 ,
(2)中计算vat时 写明的是应纳税额3461.54,后面当期销项税合计为小1的139487.18 这个应纳税额为什么不算销项?
(3)中“领用5台用于本企业经营”为什么不算视同销售计算vat 
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中计算vat时 写明的是应纳税额3461.54,后面当期销项税合计为小1的139487.18 这个应纳税额为什么不算销项?
答复:注意按4%减半计算出来的是应纳增值税,并不是销项税,它是不能去抵扣进项税的,所以直接并入应纳增值税中,而不能计入销项税额,按答案的思路把握。

(3)中“领用5台用于本企业经营”为什么不算视同销售计算vat 
答复:增值税的征税环节是销售环节,这里的领用是中间的生产移送过程,并没有产生销售或视同销售情形,是不计算销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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