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在教材上均有原文,请您按教材把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②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
③ 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④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 自来水。
⑥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免税项目太多,在教材341页下面到343页,以及教材365到367页,抱歉无法一一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