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请问老师,第3项所说的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其取得是用免税的搬迁收入购置的,按规定就不应该再将折旧抵税了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搬迁收入的规定目前已经调整,教材中还是旧政策,旧政策执行中有很大争议,矛盾也很多,就考试来说,这部分内容老师建议您简单看看就可以,考试不见得会考。
针对教材是指购置支出一次性扣除后,还可以提折旧的。
【提问内容】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年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前述规定处理。
2个不理解,在书本前面有说收入扣除一定的费用金额后是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这不是和这句话矛盾了吗,还有这句话本身啥意思。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矛盾的,这里是特殊规定您特殊记忆理解就可以了,不用结合前面。也不用深研究。
这句话这么来理解,规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是暂不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在5年内完成搬迁的,然后才按前述的规定计算纳税。比如说2013年规划搬迁,2014年有一笔搬迁和处置收入,那么这笔收入在2014年是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直到搬迁完成,才按规定的税务处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