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现一台管理用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属于重大差错。该固定资产系2010年6月接受乙公司捐赠取得。根据甲公司的折旧政策,该固定资产2010年应计提折旧100万元,2011年应计提折旧200万元。假定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末数”应调减的金额为( )万元。
A.90
B.180
C.200
D.27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甲公司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末数”应调减的金额=(100+200)×(1-10%)=270(万元)。
【提问内容】提问:1、此题折旧额(100+200)是2010年与2011年的合计数,但调整的确是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末数”,为什么不将2010年与2011年的折旧数100万元、200万元分别调整2010年与2011年的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末数”?这是为什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未分配利润是累计数,您分开调整也是调整的未分配利润,与这里结果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