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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

2014-10-18 16:59:57  来源:
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双方议定由电脑公司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输费2340元(电脑公司将其与货款一并核算,开具普通货物发票)。电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元。
A.84836.2
B.85000
C.85340
D.85397.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5000×100+2340÷(1+17%)]×17%=85340(元)。
【提问内容】老师,运输费在营改增后的税率为11%,为什么本题按17%计算呢?如果运输费所计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为多少呢?请给予分析~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这样理解,只有有自己的运输队,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服务才可以按11%计算销项税额。
本题是销售货物的企业,并不是运输企业,其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运费,只能作为价外费用,适用所销售货物的税率17%计算销项税。

2.要区分是支付的运费(花钱)抵扣进项税,还是收取的运费(收入)计算销项税。
总结如下:
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都是按含税价对待,税率按伴随的货物税率17%或13%;营改增之后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并与货物销售额一并收取的运费,单独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11%计算销项税。如果非运输企业销售货物一并从购买方取得的运费,是价外费用,默认为含税收入,按货物的税率17%或13%计算销项税。

对于支付的运费,营改增之前凭普通发票按7%的扣除率,营改增之后凭专用发票按11%税率。按期限划分的话,就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前按7%计算抵扣,如果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后按11%税率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考试时要看业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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