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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815000040100000108

2014-10-18 16:59:39  来源:
1.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纳税人 分类 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 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7%或者13%)×17%/或者13%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50%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物品 按适用税率征税
【提问内容】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今年总局第36号公告,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也统一为3%,减按2%计算纳税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今年刚出台的新政策,咱们的教材没来及修订。
现在还没有明确地通知考试时是按哪一项政策执行,所以您可以先按咱们教材上的规定计算一下,如果选项中没有对应的,再按新政策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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