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下列各类资产发生减值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的有( )。
A.长期应收款
B.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C.不能分摊的总部资产
D.持有至到期投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长期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其减值准备在引起减值因素已消失的条件下,可以转回。
【所属知识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其账务处理。
【提问内容】郭老师说的4个不能转回,是哪4个?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这样再总结一下: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提问内容】上面总结的没有这个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C.不能分摊的总部资产和能分摊的总部资产都是第八章减值准备内的,减值损失不的转回总部资产一般是指办公楼之类的不动产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
麻烦老师把,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及转回的分录做来看看?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的有郭老说有四个,请老师回答。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应收款减值,应该是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转回时相反分录。
可以转回的一般是短流动性质的,比如存货、金融资产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