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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recourse

2014-10-18 16:59:25  来源: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对于AR和NR在with recourse下的处理有这么大的区别?在AR下,是把其视为loan,把AR视为collateral;但在NR下,则直接贷记notes receivable discounted or note receivable并disclose。为什么就不能把这种也当作是Loan,把NR当作是抵押物呢?不明白,求解释,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NR下,直接贷记notes receivable discounted or note receivable并disclose,是因为,这时应收账款仍然属于企业,他只是将应收账款象存货固定资产一样抵押出去,NR是一个负债项目,不能作为抵押物,只有资产才能拿去做抵押,债务人不会接受一个负债做抵押的。

AR在with recourse下,符合教材说的(1)-(3)的条件视为销售,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这是不同于NR在with recourse下的情况,当不符合那些条件时就作为贷款处理。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是面对的客体不同,NR这种情况面对的借款人,他只是要抵押来担保,并不真想要AR,只有在借款收不回时才会被动的去收应收账款,而AR这种情况面对的是保理人,他在积极的坐着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感觉老师的回答有点乱,我看着也不怎么明白。以下是我就老师的回答进行分析——


(1)在NR下,直接贷记notes receivable discounted or note receivable并disclose,是因为,这时应收账款仍然属于企业,他只是将应收账款象存货固定资产一样抵押出去,NR是一个负债项目,不能作为抵押物,只有资产才能拿去做抵押,债务人不会接受一个负债做抵押的。


   a.上面“应收账款”的字眼是指应收票据吗?
   b.NR不是资产项目吗?怎么会是一个负债项目呢?notes payable才是负债项目啊?



(2)AR在with recourse下,符合教材说的(1)-(3)的条件视为销售,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这是不同于NR在with recourse下的情况,当不符合那些条件时就作为贷款处理。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是面对的客体不同,NR这种情况面对的借款人,他只是要抵押来担保,并不真想要AR,只有在借款收不回时才会被动的去收应收账款,而AR这种情况面对的是保理人,他在积极的坐着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这部分说的我更加不明白了。从哪里知道NR面对的是借款人呢?什么不是真想要AR,NR又怎么涉及AR了?我看得完全是一头雾水了。


      麻烦老师再解释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抱歉,我误解了您的意思,我以为是4-16的H2和G的区别,并以为您将NP错写称了NR,所以造成以上迷惑,现在看明白了,您是指F4-16 AR的with recourse和F4-19的AP的with recourse的区别,是吧?


造成这样的区别的原因,尚未见过权威的解释,我个人认为,这还是取决于管理层的意图,对于AR,虽然附带追索权,但是管理层本意是想把AR销售出去,只是条件不满足GAAP的规定,没办法做成贷款,而对于NR,管理层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去融资,AR的出售是保理业务,属于经营活动,NR的贴现属于融资活动。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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