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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收入

2014-10-18 16:59:14  来源: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企业会计利润600万元(含境外分支机构分回部分),其他相关数据如下:
(1)期间费用中广告费450万元、业务招待费15万元、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
(2)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
(4)12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81.9万元;
(5)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
要求: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
(2)计算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1)广告费应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调整额:
实际发生额的60%=15×60%=9(万元)<2500×5‰=12.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20×50%=10(万元),可以调减所得额。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公益捐赠30万元,公益捐赠不需纳税调整。
直接捐赠税前不得扣除。因此,对外捐赠应调增所得额为6万元。
“三费”应调整所得额: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50×14%=21(万元),实际支出23万元,应当调增所得额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应当调增所得额6-3.75=2.25(万元)
“三费”共计应调增所得额=2+2.25=4.25(万元)
国外分支机构分回利润为300-300×20%=240(万元)
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600-240+75+6+6-10+4.25=441.25(万元)
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441.25×25%=110.31(万元)
抵免所得税后境内应纳企业所得税=110.31-81.9×10%=102.12(万元)
(2)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20%=60(万元)
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300×20%=15(万元)
【提问内容】

老师:


有的题目没说收入是否含税,我应该怎么办?收入都是指不含税收入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价格是否含税需要在多作习题中体会总结,下面是其中的部分总结,请参考。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2.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3.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4.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5.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6.隐瞒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
7.在企业所得税题目中,往往给出的收入是不含税价。
8.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是含税的。
9.返利收入是含税价格。
10.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一般是含税的。
这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是判断时的一般规律,做题时还要具体分析。

【提问内容】

简答第二题(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为什么不算进项呢?23.4/1.17*0.17?答案中没有这步呢?


综合题(5)8月份因管理不善损失的外购原材料30万元,10月份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按会计的做法应为管理费用,管理费用940万元不包括吗?题中没有明确说明呀,这题是有点小问题还是必须单独按净损失来计算我想问老师下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简答第二题(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为什么不算进项呢?23.4/1.17*0.17?答案中没有这步呢?

答复:一般纳税人除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凭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以外,购进其他货物只有取得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本题中购进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综合题(5)8月份因管理不善损失的外购原材料30万元,10月份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按会计的做法应为管理费用,管理费用940万元不包括吗?题中没有明确说明呀,这题是有点小问题还是必须单独按净损失来计算我想问老师下
答复:这里会计和税法有点差异,在税法题目中一般认为所有的损失,均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所以该损失并未含在管理费用中。
同时建议提问时您直接指明辅导书的页数即可,这样更便于准确找到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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